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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條被扣還遭罰?看各國出入境現金攜帶規定
http://www.CRNTT.tw   2024-03-20 12:14:16
 
  澳大利亞

  凡攜帶1萬(含1萬整)以上澳元或等值外幣入境,必須申報。攜帶支票、旅行支票、個人支票、現金支票、郵政匯票或其他票據,無論其金額均須如實申報。

  韓國

  遊客需攜帶不得超過1萬美金入境。如若超額,出入境都需要申報海關。如果未申報,會被處罰或罰款。

  日本

  如攜帶現金等有價證券超過100萬日元或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純度90%以上)超過1kg時,除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以外,還需填寫《支付手段等攜帶輸出輸入申報單》。

  新加坡

  出、入境新加坡若攜帶超過2萬新元等值的貨幣或可轉讓證券,必須向新加坡警察局提交申報表。如未按要求申報有關情況,將面臨最高50,000新元的罰款和/或最高三年的監禁,相關證券將會被扣押和/或沒收。

  馬來西亞

  無論是馬來西亞居民還是非居民,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入境數額不受限制,但非居民如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數額超過1萬美元需向海關申報。

  非居民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出境,如數額在入境時申報的數額內,不受限制,如需攜帶超過數額限制的現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事先向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取得書面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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