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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as Yotaka。(中評社 資料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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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涉不倫已婚隨護一審判賠新台幣75萬。Kolas臉書發文表示,已提出上訴還我尊嚴。(照:Kolas Yotaka臉書) |
中評社台北3月19日電/前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涉競選花蓮縣長期間,與李姓已婚隨護傳出不倫戀;李妻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新台幣100萬。花蓮地院一審今天宣判,判Kolas應給付75萬元。對此,Kolas Yotaka回應,政治場,是血腥的戰場,這條爭取恢復名譽的苦路還沒結束,“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
Kolas透過粉專強調要“上訴還我尊嚴”。她指稱,去年媒體大篇幅報導,“誣指”她在2022年競選花蓮縣縣長期間與李姓隨扈“不倫”。全篇報導的基礎只來自一場官司,但花蓮地院判決結果讓她跟律師相當震驚,“在毫無證據的前提下,做出先入為主的不公判決。我知道我面對的不是衹有一個人,背後是一群人。我當然要上訴,我不會輸。”
Kolas Yotaka說,審判過程中,原告所提出的唯一的證據是與李姓隨扈的line文字對話,其中從未談到計畫同居、共同購屋等事實,地院之判決認定欠缺證據,與事實不合。另外,Kolas Yotaka提到,法院所稱在結束隨扈關係後,仍然有大量對話往來,卻忽略是對方因長達5年服用抗焦慮藥物後多次要求與她對話,她多次拒絕。
Kolas Yotaka強調,她在法庭上一一說明並提出證據,立場從未改變:鏡週刊報導不實,我從未與隨扈不倫、從未計畫同居、從未有親密接觸。但我的說法從未被以相同篇幅並陳。
Kolas Yotaka說,花蓮地院一審過程中,李妻訴狀以鏡週刊為本,但鏡週刊對她提出的重大指控,卻一次都沒有向她及李姓隨扈查證剪接過的Line對話內容,“一次”都沒有。反之,我向鏡週刊要求查證被多次遭記者拒絕。鏡週刊非但未經我許可錄音,還剪接、拼湊、編造、P圖(例:團體照P成雙人照,把帽子包包照片P入某民宿稱“同住”“愛巢”),記者逕自捏造咸濕的對話情節誤導讀者(例:把“聖母峰”“登山”說成性行為),慫恿觀眾點閱、分享、叫罵,形成輿論心證。
最後,Kolas Yotaka說,政治場,是血腥的戰場,這條爭取恢復名譽的苦路還沒結束,“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