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齊下推進數據跨境流動高水平安全
文章指出,以數據跨境流動高水平安全促進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需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堅持科學的思維方法。一方面,樹立系統觀念,需要從宏觀與微觀層面綜合考慮政策、技術、法律、經濟等多方面因素,將提升數字貿易質量和數據跨境流動安全問題貫穿於國家發展的各領域和全過程中通盤考慮,有效管理數據跨境流動風險的同時,確保數字貿易實現“質”的提升和“量”的增長。另一方面,堅持底線思維,強化風險意識,把困難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風險思考得更深入一些,在開展數字貿易的過程中,設定並牢牢堅守基本的數據跨境流通安全底線,確保貿易過程中所涉及的數據不涉及隱私問題,不觸碰數據跨境流通安全底線。
建立健全數據跨境流動法規體系。首先,在法規體系構建中,需確立數據出境的安全評估機制,明確數據出境的標準、條件和程序,為數據跨境流動提供明確的指導和依據。其次,建立促進數據跨境流動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其中正面清單主要明確哪些數據可以自由跨境流動,負面清單則規定哪些數據需要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獲得出境許可。再次,法規體系應與國際標準對接。在全球範圍內,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數據保護有著不同的法律要求和標準,為了減少跨境數據流動的區域障礙,需要加強國際的溝通與合作,推動形成國際通行的數據跨境流動規則。最後,法規體系的構建還應注重靈活性和適應性,能夠根據數字技術發展、國際數據跨境流動規則變化以及國內法律法規的更新進行及時調整,以適應快速變化的國際環境和國內需求。
培養專業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和技術人才。在課程設計和專業建設方面,為相關專業的學生開設數據科學、網絡安全、國際法等相關專業的選修課程,並增加實踐性課程比例,如模擬數據跨境流動的案例分析、實驗室訓練等,以提高學生的實戰能力。在職業培訓方面,針對數據管理和數字貿易領域的在職人員開展關於大數據跨境流動的專業培訓,為其提供短期課程和結業證書,以更新其知識和技能。在實踐與創新平台建設方面,應建立數據跨境流動模擬平台,讓學生和研究人員能夠在模擬的情形下身臨其境進行實踐,鼓勵將有模擬經驗的學生和研究人員納入到實際數據管理項目成員中,不斷提高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積極對標國際經貿規則,補齊數據治理短板。首先,在數字貿易過程中,企業需要面對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文化背景和市場環境,因此各參與數字貿易的企業應學懂、弄通國際數據跨境流通規則,提升數據合規管理水平,確保數據收集、處理、存儲和傳輸符合當地法律法規要求。其次,應積極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機制下的數字營商環境對話與合作,通過合作,推動形成公平、透明、非歧視的數據跨境流通環境。最後,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經貿規則,加快談判進程,補齊數據治理的短板,優化國際數字營商環境合作,拓寬數字貿易的“朋友圈”,進一步促進我國數字企業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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