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國務院總理李強5日在全國人大會議上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涉台內容沒有過往出現的“和平統一”用詞,台灣方面及外電都留意到此一用詞變化,並做出各種解讀。
從表述上看,《政府工作報告》涉台內容的確略有調整,但整體上保持對台政策方向,有四個不變:一,堅持“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二,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三,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四,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
其中的“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遵循的是“和平統一”的思路。發展、融合都需要和平,通過融合發展推進“和平統一”。可以說,大陸對台大政方針一脈相承,保持不變;促和平、促融合與反台獨、反干涉齊頭並進。
因為近年台獨猖獗、外來干涉增加,大陸更強調“反獨促統”,做的比說的多;台獨多挑釁一寸,大陸的反制更強硬一分。以更強大的能力、更可靠的手段遏制台獨、反對外來干涉,是可預期的“變化”。
還應看到,能否以和平的方式推進統一,並不完全取決於大陸。如果台獨鋌而走險、外來干涉變本加厲,尤其是如果出現大陸“反分裂國家法”所列出的三種情形,則大陸將別無選擇、只能用非和平方式實現統一。
過去一年,大陸對台工作銳意進取、克難前行,推動兩岸關係取得新進展。新的一年,因應新形勢,大陸對台工作的方式、方法、策略勢必有變有不變。近年大陸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未來將進一步掌握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戰略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