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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春節不打烊”不能“口惠實不至”
http://www.CRNTT.tw   2024-02-29 11:45:38
  中評社北京2月29日電/網評:快遞“春節不打烊”不能“口惠實不至”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濤 

  今年春節,不少快遞公司都通過自己的官方渠道發布了2024年“春節不打烊”的服務公告,承諾春節假期快遞正常派送。然而,快遞公司“快遞不打烊”的宣傳雖然做得好,但不少消費者的消費體驗卻並不好。“快遞到了,但網點不派件,不送貨就不要搞‘春節不打烊’”“要不是看到‘不打烊’廣告,我們不會下單”……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消費者紛紛吐槽。(2月28日《法治日報》)

  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今年春節長假期間(2月10日至17日),全國郵政快遞業攬投快遞包裹超17億件,創近5年新高。不過,光鮮的數字背後,也不乏槽點。儘管多家快遞企業宣布“春節不打烊”,但不少消費者吐槽,快遞要麼“一直在路上”,物流信息長時間不更新,要麼“卡在最後一公里”,到達網點無人配送、驛站關門無法領取。

  早些年,一些頭部快遞企業率先承諾“春節不打烊”,贏得消費者的青睞。於是,越來越多的快遞企業開始跟風效仿,紛紛喊出“春節不打烊”的口號。在一些企業看來,不這樣宣傳就會顯得實力不濟,容易在激烈的行業競爭中掉隊。甭管做到做不到,先吆喝出去再說。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等到春節假期,一些宣稱“不打烊”的快遞企業,就開始“掉鏈子”。

  快遞“春節不打烊”不能“口惠實不至”。否則,涉嫌虛假宣傳,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許多消費者就是看到快遞企業“春節不打烊”的宣傳,才在網上下單購買年貨等商品。然而一些快遞企業宣傳與實際不符,不能保證春節期間正常配送,這就屬於虛假宣傳,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同時,對於快遞企業來說,“春節不打烊”不能說到做到,無異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誠然,靠“春節不打烊”的宣傳,可以在短時間內增加業務量,但如果由於運力資源、人員配送等環節跟不上,給用戶帶來糟糕的消費體驗,無疑會給自身形象和口碑造成惡劣的負面影響。這樣一來,不僅原有的客戶群體會流失,其他潛在的消費者也會“用腳投票”。

  俗話說:“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在承諾“春節不打烊”之前,快遞企業必須掂量一下,確保自己有能力在春節期間做到正常配送,而不能隨隨便便誇下海口。尤其對於基層配送點由加盟商經營的企業來說,更應該提前和加盟商溝通,通過發放經濟補貼、加收資源調節費等形式,促使加盟網點春節期間正常運轉,確保“最後一公里”暢通。而一旦宣傳“春節不打烊”,就應充分做好準備,加強統籌調配,確保物流時效。

在春節前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負責人林虎表示,針對春運期間的業務運行特點,國家郵政局專門制定了保障工作方案,進行專項部署,全力保障年貨寄遞需求,“引導快遞企業及時向社會公告服務安排,嚴格履行好公告和承諾的內容”。如今,有關部門有必要對快遞企業“春節不打烊”的承諾履行情況來一次“回頭看”,對構成虛假宣傳的企業依法處罰,讓吹牛者“上稅”。同時,廣大消費者也應積極維權,就延遲配送向快遞企業進行索賠,從而與監管部門形成合力,提高虛假承諾的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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