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據新華社報導,為規範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提高引導資金使用效益,推進科技創新,財政部、科技部31日對外發布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辦法所稱引導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用於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改革發展政策、優化區域科技創新環境、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實施期限根據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等政策相應進行調整。
根據辦法,引導資金支持重大科技任務、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其中支持重大科技任務、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的資金,鼓勵地方綜合採用直接補助、後補助、以獎代補等多種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資金,鼓勵地方綜合採用風險補償、後補助、創投引導等財政投入方式。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