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據新華每日電訊報導,廣州市政府辦公廳27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
此外,在限購區域範圍內,居民家庭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者在廣州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信息編碼並掛牌計畫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住房套數。
通知提到,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和政策體系,加大供應力度,不斷滿足各類保障人群住房需求。2024年計畫籌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10萬套,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8萬戶。將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搭建政銀企溝通平台,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