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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金融監管的空白與盲區
http://www.CRNTT.tw   2024-01-26 09:47:50
  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金融強國需具備一系列關鍵核心金融要素,其中包括強大的金融監管,必須建立健全完備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也明確提出,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

  近年來,金融風險的跨區域、跨市場、跨境傳染性愈發突出,牽一發而動全身。在金融市場發展初期,主要業務局限於存貸款,風險的傳染性尚不十分明顯。但隨著金融市場化程度提高,各類創新業務湧現,全球經濟金融合作加深,各國金融機構之間的資產負債表、同業業務、衍生品業務高度關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風險的傳染性大幅抬升、隱匿性愈發凸顯。尤其當一家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出險,危機可能迅速波及全球,引發劇烈震蕩。

  金融風險的特徵決定了金融監管必須具有系統性、協同性。監管不協同極易導致監管重叠與監管空白。回顧2015年股票市場的劇烈波動,底層原因之一是監管不協同,金融監管的有效性被削弱,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弊端凸顯。

  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要織密金融法網。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其中“依法”是基礎,有法可依才能有法必依。為此,要持續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及時完善法律法規、填補規則空白、補齊制度短板,避免出現“用牛欄去關貓”這種監管規則與市場亂象“不對症”問題。

  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要加強監管協同。金融監管是系統工程,不只是金融管理部門一家的事,需要宏觀調控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均承擔相應職責,形成多方合力。監管協同的關鍵是,明確責任、權責一致、形成機制。各部門在制定政策時尤需注意,針對交叉金融領域,要堅持同一業務、同一標準、統一監管,用“一把尺子”實現監管貫通,不給違法違規行為留下套利空間。

  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要細化五大監管。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五大監管”理念為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金融監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具體來看,機構監管要抓住機構法人、公司治理、市場准入三個重點;行為監管既要嚴防“有照違章”,也要嚴禁“無照駕駛”;功能監管要建立跨機構監管、跨市場協同的標準與機制;穿透式監管要加強股東行為、資金流向、業務實質穿透,精準打擊隱匿性、交叉性、關聯性風險;持續監管要覆蓋金融機構全周期、金融風險全過程、金融業務全鏈條。

  蹄疾步穩、久久為功。防控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金融監管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掌心打開、聚指成拳。接下來,要繼續提升監管的前瞻性、精準性、有效性和協同性,協同各方、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加快構建完備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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