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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數字社會建設的多重路徑
http://www.CRNTT.tw   2024-01-25 08:55:45
   
  二是積極拓展更為開放的多維數字參與格局。有序擴大數字參與,有利於更好滿足數字技術創新應用的實際需求。衹有全社會都擁有平等的數字參與機會和暢通的數字參與渠道,才能夠稱得上真正意義的包容性數字社會。要從法律制度層面入手,研究制定和完善面向數字市場的法律法規,確保中小企業在數字市場中的競爭地位。為推動區域間的協同發展,在實施好“東數西算”工程基礎上,應積極探索東西部之間的數字協同發展互補模式,推動東部先進經驗、技術、人才等資源向西部轉移,在幫扶中開拓新的數字市場,不斷縮小東西部之間的差距,實現數字社會發展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數字社會人人共建,數字生活人人共享。應拓寬人們參與數字社會建設和管理的有效機制,讓人人都是數字社會發展的受益者和數字社會治理的參與者。此外,多渠道的數字參與當然重要,但是過多雜亂的同類參與渠道必然會導致資源的浪費,有必要對一些數字參與平台渠道進行整合和創新。要在線上與線下之間尋找平衡,更好確保各種數字參與渠道功能都能夠得到充分的利用和發揮。
  
  三是全力推進數字治理能力建設。數字治理作為包容性數字社會建設的關鍵環節,已成為各國關注的重要議題。數字治理能力的強弱,直接關係到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數字社會治理水平。數字技術作為一種工具,在帶來智能化、便捷化、高效化服務的同時,也可能帶來數字風險和管理真空,產生各種不可控和非常態風險。推動數字治理能力建設是大勢所趨。要充分利用和創新數字技術應用場景,積極發揮其社會效應與技術效應,不斷降低人們在生產生活中的信息成本、時間成本等,為提升治理現代化水平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數字治理不僅強調技術和工具的運用,還應強化對數字技術本身的治理。對於政府而言,不僅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不同類型群體數字需求特徵,研究制定保障特殊群體數字權利的相關措施,讓人人都能分享數字社會的發展紅利,還要建立健全數字治理機制,加強數字監管,探索與區塊鏈、網格化等相匹配的數字治理規則,為數字社會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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