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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鮮燈禁令”實施首月 讓食材回歸本色
http://www.CRNTT.tw   2024-01-14 16:45:22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要求完善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管控措施,實現從田間地頭到百姓餐桌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這就迫切需要從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環節明確相應銜接要求。

  據介紹,《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規定了商店、超市、農貿市場等各類公共建築的照明標準值(包括照度標準值、統一眩光值、一般照明照度均勻度和顯色指數),可以作為商超、超市、集中交易市場、生鮮門店等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設置照明燈具的參考依據。

  一些地方結合本地實際,採取多種形式進一步細化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照明等設施監管要求。記者走訪一些市場發現,各家檔口此前鮮艶的“生鮮燈”幾乎看不到,白色的節能燈已經是“主旋律”,擺放的食材去掉“美顔”“濾鏡”,更能直觀看到產品原本的色澤,消費者購買起來也更放心。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建立基層監管所、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和消費者“四方協調”機制,把對菜市場照明燈具使用的認識統一到“還肉菜瓜果自然本色”上來,明確了“參照選用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燈具,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加蓋有色燈罩、不得誤導消費者”等標準,為燈具替換提供了既符合傳統認知、又有技術標準支撐的可操作依據。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對接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燈具技術指標的比對實驗,開展農貿市場肉類攤位燈具實證活動,將“農貿市場肉類交易區燈光照明採用合理技術值”列入放心農貿市場認定標準,在全省新申請創建的370家農貿市場中先行更換2.8萬多盞規範照明燈具。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力度,防止“生鮮燈”反彈回潮,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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