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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馬文君家大門一隅。(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南投12月6日電/南投縣第一選區中國國民黨立委馬文君遭爆位於公有農地的住所是違建農舍;對此,南投縣政府今天表示,此建物沒有申請執照,依程序由公所查報,縣府將依建築法、都市計畫法等裁罰。
馬文君發文解釋,這棟木造房屋是她父親生前興建,至今30多年,稅捐單位認定目前價值低於10萬元,而(建物所在)農地部分也是依法承租、繳租金。
馬文君指出,選舉時是否需要如此繪聲繪影或故意放大標準,這樣的標準應同時檢視民進黨賴清德在礦業用地的違章建築,十幾年來不僅沒繳房屋稅、租金,甚至還不斷改建及增建,是不是應用同樣標準檢視賴清德,對全民有清楚交代。
《鏡週刊》昨天報導指出,馬文君在埔里鎮有1處700坪莊園建於“國有”農地,是違建農舍,建築跟圍牆等設施都沒建照及雜項執照;馬文君昨晚澄清是1993年7月21日前既有建築物,一直有繳租金至今30多年,建築物占地40坪,價值已不到新台幣10萬元,絕非豪華別墅。
南投縣政府下午透過文字表示,有關埔里鎮忠信段719地號,此土地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理,是否違反都市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規,縣府將依法辦理;另外,縣府指出,此處地上物經查沒有申請執照,依程序由公所查報,再由縣府依相關法規處理、裁罰。
縣府建設處進一步說明,此處建物沒有使用執照,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通知埔里鎮公所查報,查報後也會依規定通知當事人申請補照,將依檢附資料審核、評估是否通過,補照規定適用每個人,不因身分而異,而若土地使用違反相關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也會查處。
建設處表示,根據建築法第25條須申請建造執照,若先行動工已經蓋好,則可依建築法第86條“擅自建造”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50以下罰鍰;任何人都可申請補照,政府部門會給任何人補照機會,但依建築法第86條有擅自建造、先行動工情況,申請補照時將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