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針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優化就業服務。“就業政策在身邊”,針對重點群體實施補貼政策“直補快辦”,落實社保補貼、吸納就業補貼、稅費減免等。實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服務攻堅行動,組織實施“三支一扶”計畫,全國共招募4.2萬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向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提供“1131”實名服務,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技能培訓或者就業見習機會。實施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畫,加大就業見習組織力度,目前,已募集見習崗位超過100萬個。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歸集機制,廣泛收集並動態發布企業的崗位需求計畫。
四是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1-9月,發放職業培訓券899萬張,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300多萬人次。深入開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賦能提升行動,持續推動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擴容提質。強化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及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重點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大力支持實施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範項目。
五是完善工傷和失業保險制度。加快推進失業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增強基金風險共濟能力;深入推進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著力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障權益。截至9月,累計有668萬人納入職業傷害保障範圍,試點對象總體做到應保盡保。一年多來,試點省份累計做出職業傷害確認結論3.2萬人次,支付職業傷害保障待遇共計4.9億元。
六是稅收政策持續發力,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9月,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脫貧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同時,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脫貧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此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退役軍人事務部聯合發布公告,明確了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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