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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高嘉瑜接受媒體採訪。(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9月27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等案,因林已被羈押226天,可折抵刑期,只再坐牢14天即可。高嘉瑜今天出面受訪說,整個案件過程,加害人前科累累,受害者不只一人,甚至多位受害者因為種種原因不願出面、提出告訴,讓加害者更加為所欲為,但法律上有侷限,希望有更完善制度,讓受害者勇敢站出來。
為何沒有提出上訴?高嘉瑜表示,因為整個案件就是包括妨害秘密等3項罪名可以上訴,她跟律師討論,認為上訴後也難以改變量刑,才會認為沒有實際意義。以現在法令來說,對於受害者 難以去弭平傷痛,我們希望透過修法保護受害者。
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等案,高等法院今年7月維持一審決結果,仍認定林秉樞犯下傷害、偷拍高嘉瑜裸照等7項罪名,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另觸犯多罪,判刑2年2月,可易科罰金78萬元,高、林都未上訴已定讞。因案發後林已被羈押226天,可折抵刑期,林只須再坐牢14天。
高嘉瑜強調,以加害人種種行為來看,林秉樞並沒有悔意,也沒有讓多數受害者獲得有形、無形上的道歉,她覺得這樣的人,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悔意,司法也難有收到該有的懲罰,這是現在對於受害者最不能接受的。
高嘉瑜表示,整個案子雖然到了二審,林先生被判了13個罪,刑度很輕,總共衹有衹有2年3個月,要執行的傷害罪8個月,扣除羈押日子最後只要關14天。現在訴審法限制,刑案上訴很難改變量刑輕重,對受害人保障不足。
她也說,林先生判刑過程與過去案件,有多次的累犯紀律,對家人或是前女友施暴,甚至在施暴和解後,還找被害人退還和解金,這些筆錄都看得到。這樣劣跡斑斑的人,對於法院來說量刑要考量,呼籲檢察官這樣的人關14天就沒事,對其他類似受害者來說傷害難以弭平,讓加害者逍遙法外,我們希望修法遏止類似暴行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