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政策是過去房地產市場過熱期間,各地因城施策出台的限制性措施。限購政策要求購房者有本地戶籍或有一定年限的當地社保和納稅證明。同時對於購房套數也有限制,例如有的城市規定限購兩套住房,不得購買第三套住房等。
限購政策出台的目的在於避免投機炒作房價行為。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眾多城市已經從賣方市場轉向供大於求的買方市場,一些城市的庫存量較大、去化周期長。因此,限購政策不再適宜時,應該隨之調整。
在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下,取消或調整限購對於提升市場活躍度,促進市場企穩回升,進而帶動房地產上下游發展都有積極作用。不過,對於限購政策的調整,仍應在堅持“房住不炒”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甚至一區一策。
房地產市場的企穩回升需要長期努力。在堅持“房住不炒”的基礎上,仍須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多角度全方位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從供給端來看,應進一步落實好“保交樓”各項金融支持政策,持續恢復市場信心;同步加大對國有房企和民營房企的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企業經營穩定;推進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探索新發展模式,穩定市場規模。
從需求端來看,應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調控相關政策措施,穩定市場需求;通過優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契稅、合理降低房地產經紀服務費等舉措,促進住房合理消費。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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