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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應給予民間救援隊員更多關愛和保障
http://www.CRNTT.tw   2023-08-04 11:00:15
  中評社北京8月4日電/網評:應給予民間救援隊員更多關愛和保障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史洪舉

  8月3日,經核實,此前在房山區佛子莊鄉班各莊大橋開展搶險救災行動中落水的另一名藍天救援隊失聯人員劉建民被找到,已無生命體征,壯烈犧牲。此外,據媒體消息,在此次強降雨搶險救災中失聯的房山藍天救援隊女隊員王宏春不幸遇難、壯烈犧牲。

  梳理媒體報導可知,近些年來,在一些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中,來自民間的救援團隊發揮了重要作用。民間救援團隊是對官方救援力量的有益補充,對搶險救災、搶救生命起到了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而對在搶險救災中犧牲的民間救援隊員,相關部門以及社會都應給予最大的關愛,充分保障犧牲人員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以撫慰人心,彰顯善意。

  現實中,一旦民間救援者在救援過程中因意外受到傷害或者犧牲,其損失如何彌補,是否應認定為見義勇為,往往面臨爭議。對此,應明確,“民間”救援並非認定見義勇為的障礙,參與搶險救災的民間救援隊員犧牲,理當認定為見義勇為。

  根據相關規定與法律理論,見義勇為主要指未負特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人,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為目的,不顧個人安危,同違法犯罪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而民間救援團隊顯然並非對搶險救災負法定義務的警察、消防等官方救援力量,也並非負約定義務的救援力量。其參與搶險救災多數是出於個人愛好、熱心公益等高尚品質使然。

  由此可見,民間救援團隊參與搶險救災,應屬於見義勇為。當民間救援者為救援而蒙受人身財產方面的損失甚至犧牲生命時,理當按照“見義勇為”的標準對其褒獎和撫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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