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圓滿完成,這項工程是從2018年到2022年的一項工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核定公布了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全國不可移動革命文物達到3.6萬多處,可移動革命文物超過了100萬件/套。國立蒙藏學校等一批重要革命舊址完成保護修繕並已經對公眾開放。聯合開展了以革命文物為主題的“大思政課”優質資源建設推廣工作,進一步發揮革命文物的社會教育功能。
五是加強文物科技創新。以科技創新支撐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編制關於加強文物科技創新意見,修訂文物保護標準化管理辦法,發布《“十四五”文物保護標準立項指南》,部署了七大重點領域的標準群建設。完成第八批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遴選,全國文物科技基地已經達到40家。開展了《數字中軸》等17項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文化項目。推動雲岡文化遺產保護和雲岡學建設。
六是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下力氣解決文物保護力量“小馬拉大車”問題,在中央編辦、地方各級編制部門大力支持下,各級文物保護和考古機構編制持續增加,文物考古事業單位的職工野外工作津貼標準大幅提高,全國文物行業職業技能大賽升級為國家一類賽事。文物保護學科體系逐步完備,列入“考古學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的13家高等院校的考古學博士研究生指標增加57%,“文物”“文物科學與技術”等學位設置取得很大進展,文化遺產大學的籌備工作也在積極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