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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電力標準銜接 助力琴澳融合發展
http://www.CRNTT.tw   2023-07-27 12:41:44
  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7月20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供用電規則》(簡稱《規則》)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合作區”)正式發布,並將於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規則》是合作區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與澳門有序銜接”要求、共建共享共用電力標準的重要舉措,通過標準的“軟聯通”推動琴澳兩地在電力這一重要公共服務領域實現互聯互通。

  高品質的供電服務有利於打造一流的用電營商環境,從而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產業提供基礎保障。對此,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主動聯合合作區相關部門,圍繞解決部門職責分工、電力設施安置地、臨時用電特殊用電要求、新能源產業、電力糾紛處理等問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結合合作區實際,推動《規則》出台,成為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新家園的重要實踐。

  兩地規則有效銜接,提升合作區電力安全等級

  《規則》立足琴澳兩地供用電管理的標準差異,充分考慮合作區氣候自然條件,切實解決合作區電力設施安全性問題。圍繞現行電力法規在合作區實施缺乏針對性、與琴澳深度融合發展不匹配等問題,探索有效銜接琴澳兩地的供用電管理標準,打造高質量供用電環境,賦能合作區高質量發展。

  《規則》明確提出電力設施審查前置。在電網規劃與建設方面,《規則》借鑒澳門事前統籌規劃的做法,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環節,建立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與供電企業對接機制,確保供電設施用房(用地)位置設計科學合理。

  《規則》強調制定供電設施安置地標準。充分考量合作區多台風、暴雨等自然環境特點,著力解決供電設施在極端惡劣天氣下遭水浸引發的安全和斷電風險。借鑒澳門相關規定,創造性提出合作區內新增的供電設施安置地,需滿足政府規定的防洪高程(黃海高程4.45m)以上的要求,對於滿足防洪高程要求且設置在建築一層及一層以上樓層的供電設施安置地對應面積部分,可免計入地塊容積率的規定,在保障供電設施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慮項目方權益,鼓勵建設單位合理開發利用土地。

  《規則》還提出電纜建設全部入地,明確具備敷設條件時,電纜全部採取敷設在電力管廊、電纜溝等全入地的建設方式,並明確地下電力通道的使用、維護管理要求和責任,極大提升合作區電網抗擊台風能力和城市整體美觀度。

  打造便於澳門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高質量用電環境

  隨著琴澳一體化建設步伐加快,合作區人氣越來越旺。截至2023年6月,合作區實有澳資企業超過5600戶,較合作區掛牌前增長22.3%,註冊資本超1480億元。在合作區生活就業的澳門居民超過7400人。為滿足合作區企業、居民,特別是澳資企業、澳門居民等用電主體的多元化用電需求,《規則》從投資界面延伸、辦電渠道多元化等方面,向用戶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用電服務。

  同時,《規則》明確實施高壓工商業用戶採用低壓供電模式。該模式將供電企業的投資界面進一步延伸至用戶紅線,辦電環節更加簡化,結合免計容的規定,實現企業用電辦理流程快且接電成本低。

  假設用戶計畫為一棟新建的寫字樓申請用電,報裝容量為8000千伏安,該容量的電房安置地大約需要100平方米,按照地上一層商鋪單價約為15萬/平方米計算,電房的用地價值超過1500萬元,同時配套的高壓供電設施、變壓器等設備費用超過300萬元。《規則》實施後,接電成本可節約共計超過1800萬元。

  同時,《規則》進一步明確終端用戶電費收繳管理方面要求。目前,合作區供電服務提供了多樣化繳費方式、多語言操作界面等,最大限度契合琴澳兩地居民的使用習慣,《規則》的發布將為合作區實現“一日辦電”奠定基礎。此外,《規則》明確產權人、物業公司等對終端用戶收取電費時不得擅自提高電價標準,不得以用電服務費等名義向終端用戶重復分攤收取,降低終端用戶用電成本。

  數據來源: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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