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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規範生鮮燈使用還食品“廬山真面目”
http://www.CRNTT.tw   2023-07-25 11:58:34
  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網評:規範生鮮燈使用,還食品“廬山真面目”

  來源:紅網 作者:吳睿鶇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7月23日 中國新聞網)

  消費者苦“生鮮燈”久矣。所謂“生鮮燈”是指,通過調整光照顔色,使生鮮食品看起來更“新鮮”,更具“賣相”的一種燈具。近年來,“生鮮燈”幾乎成為各大商店超市、生鮮市場上的“標配”。

  不少人知道,經“生鮮燈”過濾“美顔”後,原本顔色發白的豬肉,經暖紅色燈光照射,變得亮眼奪目;西瓜上方安裝紅色燈,西瓜瓜瓤變得顔色紅潤,讓人垂涎三尺;蔬菜在綠色、白色燈光照射下,顯得光鮮水靈……但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燈具下,消費者購買的這些商品,立馬會原形畢露,黯然失色。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頑疾,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辦法》,特別增加了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辦法》中第七條明確提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生鮮類食品非同一般的商品,關係著食品安全,關乎著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對“生鮮燈”劃出監管“紅線”,進行強力規範,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信息。這意味著,對“生鮮燈”濫用現象進行合理糾偏,不僅能扭轉消費者選購生鮮商品時不再被屢屢誤導,更為重要的是,也能還食品“廬山真面目”。

  必須看到,《辦法》旨在規範“生鮮燈”使用,而不是將其“一棍子打死”。事實上,不少商家使用照明等設施,並非想遮蔽生鮮食品的缺陷,而是希望能營造一個良好購物氛圍。像紅光搭配冷白光的豬肉燈,能夠“照出肉鮮嫩”;紅光搭配暖白光的熟食燈,能夠讓“熟食顯可口”;如果是賣披薩,用淡黃的燈光……這麼說來,商家合理使用燈光,既能讓食品的顔色顯得更好,從營銷學上來講,也能激起人們的食欲,從而引發消費者的購買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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