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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視察那魯灣文化健康站。(照片:新竹市政府提供) |
中評社新竹7月7日電(記者 黃文傑)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選舉期間遭爆料“特權插班上北一女”,案經台北地檢署偵結,認定爆料者朱女的言論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且尚屬合理範圍,對朱女做出不起訴處分。高虹安今日受訪表示遺憾,對於台灣社會的言論自由價值與界限,提醒值得大家思考。
高虹安今天前往視察那魯灣文化健康站,體驗原住民族傳統舞蹈、墨水吹畫創作,與原住民長者同樂,會後受訪被問到競選期間被指稱北一女特權案,結果爆料者不起訴看法?
她說,因為還沒收到不起訴書,無法評論內容,只是選舉期間真的很多無中生有的抹黑,“特權北一女”只是其中之一。
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期間,被爆料她在方濟中學就讀期間、媽媽是國民黨高層,所以特權安插去念北一女,高虹安駁斥這項爆料,痛批“不管是對我個人,甚至對於台灣的教育制度,都是一個非常不能夠接受的一種誹謗”。“從來沒有什麼特權進入!”
高虹安還原求學過程,就讀方濟高中國中部,因市長獎獲推薦甄試機會,北一女中考試考完後順利錄取。她認為這樣造謠的內容除了無中生有外,更是對她學經歷極大污辱。
高虹安表達自己對於檢方認定“合理評論”、“可受公評”看法分歧,認為應該要建立在對人最基本的尊重上,而非只要批評對象是公眾人物就無限上綱,即使造謠、不實都自動合理化、可受公評,真的令人無法接受。
她認為,台灣社會的言論自由價值與界限值得大眾思考。呼籲社會大眾透過此案,讓大家重新檢視、討論、省思言論自由與造謠抹黑的界線及分際,更請大家同理心想想,如果自己或小孩、父母,被別人無端抹黑是靠特權進入學校,這會不會是極大的人格汙辱及誹謗、對學校名譽又是不是另外的傷害?還是這樣的評論界線,依然認為合理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