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7日電/網評:“竊取源代碼獲刑”一堂守法警示課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張智全
源代碼是互聯網企業的核心秘密,若被洩露將會給企業造成嚴重損失。日前,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一起侵犯商業秘密案,某公司高級技術人員程某非法竊取公司“源代碼”等技術秘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7月5日《人民法院報》)
這是一起典型的因竊取源代碼侵犯商業秘密的刑事案件。源代碼又稱源程序,是指未編譯的按照一定程序設計語言規範書寫的文本文件。作為一種可讀的計算機語言指令,源代碼好比著名菜肴的配方。對於互聯網企業來說,源代碼是最機密的東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因此,我國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均把源代碼作為重要的商業秘密予以保護,刑法還設置了侵犯商業秘密罪,對竊取源代碼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上述案例中,被告人程某作為某公司的技術工程師,為便利自己日後“另起爐灶”搞經營,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竊取“東家”及合作公司的“源代碼”,導致合作公司損失合理許可使用費1436萬元,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且情節特別嚴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院的判決結果,彰顯了嚴懲竊取源代碼這類侵犯商業秘密犯罪的司法價值取向,給那些不恪守契約精神、任性竊取源代碼的勞動者敲響了誠信警鐘。
“人無信不立”,對於勞動者而言,不踩踏法律紅線,自覺保守用人單位包括源代碼在內的商業秘密,是基本誠信要求。也正是鑒於源代碼這類特殊商業秘密的極端重要性,不少互聯網企業對於掌握源代碼的高級員工,都在事前與其依法簽訂禁業限制協議。掌握源代碼的勞動者,理當恪守誠信,嚴格履行協議,而不能為了一己私利喪失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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