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市教委指導北京地區高校將集體戶口中的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信息或變更情況提供給高校所在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根據戶籍管理政策規範要求,為高校畢業生辦理或變更《戶口遷移證》。對於本市用人單位按政策引進的高校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存檔材料
據瞭解,今年起,組織人事部門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審核和管理人事檔案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的存檔材料,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繼續保存,缺失的無需補辦。高校應及時將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規定有序轉遞,個人不能自帶和保管。
對於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畢業生,檔案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靈活就業及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檔案轉遞至就業創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其中轉遞至就業創業地的畢業生,應提供相關就業創業信息。對於暫未就業的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願轉遞至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或按規定在高校保留兩年。
用人單位、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辦理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業務時,可通過查看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就業協議、錄用接收函)等,或通過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https://dj.ncss.cn),查詢離校時相應畢業生去向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