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幫村里的孤寡老人領過錢,想不起來都給誰了……”林某起初還想抵賴,看著桌前的一叠證據,又不禁低下了頭。
原來,葉嬸患有精神疾病,2011年7月政府為她辦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後並代繳保費。同年11月葉嬸因病死亡,但其養老保險一直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從2013年5月起,葉嬸“年滿60周歲”,社保卡內便開始逐月收到養老金。
林某在任村委會文書期間,發現葉嬸的社保卡無人領取,得知葉嬸已亡故,且女兒遠嫁他鄉,遂萌生貪念。2016年5月至2021年9月,林某多次支取葉嬸卡內的錢財,共計10439元。
“問題是,這筆錢多發了近10年,居然沒有一人察覺異常,監管責任在哪裡?”建甌市紀委監委在審核把關該案時提出質疑,隨即決定啟動“室組地”聯動核查機制,碰一碰“問題背後的問題”。
經查,2013年,葉嬸的待遇領取通知表在沒有本人簽字的情況下,卻逐級通過審核。而直至事發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也從未上門核實情況。部門的不作為與林某的違紀違法行為相叠加,導致不該發的養老金被冒領。
最終,林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建甌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順陽鄉勞動保障所、溪東村黨支部的4名相關領導幹部被追責問責。(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