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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加快數字中國建設
http://www.CRNTT.tw   2023-03-31 15:50:55
  中評社北京3月31日電/據新華網報道,數字領域政策是引導、激勵和規範數字化發展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數字中國建設的關鍵保障。近期,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數字中國整體布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為數字中國建設搭建頂層設計框架,為當前以及未來一段時間提升數字中國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做出了總體安排。

  一、《規劃》充分發揮指導作用,為健全數字中國建設政策體系構築頂層框架

  (一)《規劃》堅持系統思維,為提升數字中國建設的整體性指路護航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圍繞數字中國建設制定了一系列戰略規劃,數字經濟、數據要素、數字政府、數字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政策體系持續豐富完善,數字治理、數據跨境流動、數據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建設與配套措施持續推進,僅2022年正式發布的法律、部門規章以及配套規範文件就達38項,政策效應正在逐步釋放,推動數字中國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根據中國信通院測算顯示,2021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45.5萬億元,是2012年的4倍多,數字經濟作為宏觀經濟“加速器”“穩定器”作用愈發凸顯。與此同時,數字中國各領域之間呈現政策資源力量分布不均、政策效應釋放速度快慢不一等問題,數字中國政策體系亟需從某一領域的單點布局或局部布局向全方位整體布局轉變,從政策量的積累向量與質的全面提升轉變。《規劃》堅持系統思維,提出數字中國整體布局“夯實基礎、賦能發展、強化能力、優化環境”的戰略路徑,為進一步彌補數字中國建設政策空白點、補強政策薄弱點指明了布局方向,做出了具體安排。

  (二)《規劃》順應發展趨勢,為更好應對數字時代政策需求謀篇布局<nextpage>

  數字中國建設覆蓋領域廣、涉及方面多,需要准確把握國家發展戰略需求和新一代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大勢,系統謀劃、統籌推進。近年來,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都把數字化發展作為提升本國綜合實力的主攻方向,紛紛加強系統性戰略規劃,在設施建設、技術創新、制度探索、數字應用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布局,以政策為重要手段的數字化環境競爭日趨激烈。歐盟發布《2030數字化指南:實現數字十年的歐洲路徑》,圍繞數字人才、數字基礎設施、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數字化等四個方面提出未來10年歐盟推動數字化轉型的具體目標與實施路徑。《規劃》理順了數字中國各個環節的複雜關系,為進一步按照數字時代發展規律調整完善政策體系,加強各類政策協調配套、推動政策工具組合投放做出了系統布局。

  (三)《規劃》突出問題導向,為找好找准下一步政策突破口明確重點

  數字中國建設是一項數字技術、產業與實體經濟、社會融合叠加的長期性、持續性工程,數實交叉融合、相互滲透、互為關聯屬性突出,與之相匹配的政策也應著力在涉及經濟社會各領域數字化發展和優化升級的整體重構上進行布局,特別是涉及有利於數字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和集約利用,有利於數據資源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統籌管理、整合歸集,有利於整合跨部門、跨學科創新資源整體集成等方面的政策部署和機制安排亟需建立。《規劃》堅持問題導向,在夯實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體系“兩大基礎”,推進數字技術與“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深度融合,強化數字技術創新體系和數字安全屏障“兩大能力”,優化數字化發展國內國際“兩個環境”中,均提出了促進技術體系、產業體系、制度體系整體集成和協同融合的政策部署,為破解數字中國建設中關鍵堵點和難點找出了政策的發力點。

  二、理解《規劃》政策布局重點,推進政策舉措有節奏、分階段轉化為發展實效

  (一)注重政策的銜接與發展<nextpage>

  保持政策的連貫、穩定和可持續是加強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的現實需要,在已有政策體系上堅持守正創新,結合新形勢不斷豐富和拓展政策工具,是應對不同階段經濟、社會、治理等方面數字化發展需要的應有之義。《規劃》在整體布局中,注重政策舉措的連貫統一,其中,對於暢通數據資源大循環,提出要加快建立數據產權制度,建立數據要素按價值貢獻參與分配機制;對於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強調支持數字企業發展壯大,健全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工作機制等等,在時序和內容均做好了與現有政策的有效銜接。與此同時,《規劃》拓展了原有政策的布局框架,比如,在“數字政府”基礎上創新性提出了發展高效協同“數字政務”的概念,并相應作出政策布局;再如,《規劃》集中了智慧環保、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等方面的政策舉措,為“數字生態文明”建立了全面的政策體系框架。

  (二)把握政策的立與破

  數字中國在基礎設施、生產要素、生產生活方式等方面表現出與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明顯不同的特征和規律,蘊含其中的高創新性、強滲透性、廣覆蓋性為原有政策體系適配與否帶來了全新挑戰。及時發現并推動調整一些與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不符的政策、制度,是數字中國政策布局的重點。《規劃》與時俱進平衡數字中國政策體系的“立”與“破”,針對高度集成的網絡安全風險、數據風險、個人信息安全風險等,強調完善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針對交叉融合的數字化標准,提出編制數字化標准工作指南,加快制定修訂各行業數字化轉型、產業交叉融合發展等應用標准;針對法律法規體系,提出研究制定數字領域立法規劃,及時按程序調整不適應數字化發展的法律制度。

  (三)統籌政策的當前和長遠

  政策的制定實施必須統籌當前和長遠,一方面要高效解決當前數字領域的各項風險挑戰,樹立各方堅定數字化發展的信心和決心,另一方面要前瞻布局,在快速迭代的數字化發展趨勢中准確識變、主動求變。《規劃》在“2522”框架下,提出的“加快5G網絡與千兆光網協同建設”,“加快制度規則創新,完善與數字政務建設相適應的規章制度”“開展數據資產計價研究”“規範互聯網診療和互聯網醫院發展”等一系列政策部署,既是立足當前解難題、促發展的關鍵之舉,更是立足2025、2035年發展目標,對加快數字中國建設的前瞻性思考與戰略性布局。<nextpage>

  三、加大《規劃》實施保障力度,不斷增強政策舉措的靈活性、協調性和配套性

  (一)強化各領域政策協同配套

  貫徹落實好《規劃》,政策協同是關鍵。《規劃》圍繞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體系、數字經濟、數字政務、數字文化、數字社會、數字生態文明、數字技術創新體系、數字安全屏障、數字治理生態、數字領域國際合作等領域部署了系列重點任務,并提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資源整合和力量協同,這為下一步各領域加強政策協同配合提出了明確要求。針對此,按照《規劃》部署內容,科學制定相關領域的專項規劃、實施方案等,明確細化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綫圖,確保政策體系方向一致、落實有效,有助於創造良好的數字中國建設環境。

  (二)深化政策理論與實踐研究

  貫徹落實好《規劃》,政策研究是前提。《規劃》作為頂層設計為數字中國建設謀劃了總體框架,但數字領域本身具有快速迭代的特點,在發展過程中將會不斷催生新模式新領域,甚至會面對“無人區”的考驗。《規劃》提出,及時研究解決數字化發展重大問題,并指出推動高等學校、研究機構、企業等共同參與數字中國建設,建立一批數字中國研究基地,是不斷完善數字中國建設政策理論框架,指引數字中國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針對此,要按照《規劃》部署的重點方向,持續聚焦數字技術、數字產業、平台經濟、數字治理等新興、交叉領域的理論空白,在及時准確把握其特征和趨勢的前提下,把理論研究對政策實踐的先導作用貫穿到數字中國政策體系不斷健全和持續優化的全過程。

  (三)加強政策實施的監測評估<nextpage>

  貫徹落實好《規劃》,政策評估是保障。《規劃》部署了一系列政策舉措,但政策效應釋放效果如何需要通過政策評估進行衡量,通過政策評估可以發現并協調解決政策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并為政策體系的補充和修正提供充足依據。《規劃》提出開展數字中國發展監測評估,就是要把系統完備的政策評估體系與推進數字中國建設任務更好結合起來,以可操作、可衡量、可檢驗的具體要求,指導各方不斷調整政策布局重點,保障數字中國建設各項任務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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