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作為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的重要成果,長江保護法和黃河保護法相繼出台,良法善治守護母親河,標誌著我國的江河治理髮生了根本性轉變,流域治理和保護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
跨部門合作持續加強,執法機制建設取得新進展
在河南滎陽市境內的黃河河道中心,曾經矗立著一座數十米高的鋼結構蹦極塔,嚴重影響河道行洪安全。2016年和2017年,滎陽黃河河務局先後下達《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但開發企業遲遲未落實整改。
2020年9月,河南省河長制辦公室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移送此問題線索,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後,分別向滎陽市王村鎮人民政府、滎陽黃河河務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經各方共同努力,2020年11月,蹦極塔及橫跨黃河兩岸的附屬設施全部拆除。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得益於近年來水利部門和檢察機關密切配合。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於琪洋說,在不斷完善水法規體系的同時,水利部持續加強水行政執法制度體系建設,加快完善水行政執法網絡,堅決打擊和遏制各類水事違法行為。
2022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水利部聯合發布《關於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推進水利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工作;2022年9月,水利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強化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健全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
“長江保護法明確在監督執法方面建立協作機制,同時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牽頭責任,執法人員可以更好地協同守護母親河。”長江委政策法規局局長滕建仁說,長江保護法實施兩年多來,長江委與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和地方水利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更加順暢,已累計專項執法1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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