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網評:預付式消費亟需全面設限
來源:東方網 作者:徐林生
“這事兒,就怪我起了貪念。”面對眼前一摞會籍合同,張強感到有些好笑,更多的是懊悔。去年8月至12月,“90後”男子張強(化姓)在上海4家威爾仕健身門店辦理了多張健身會籍卡,共簽署了7份會籍合同,花費16萬餘元,累計購買會籍年限長達63年。加上他此前辦理的一張5年卡,他健身至100歲,才能用完這些健身卡。(3月14日澎湃新聞)
記者同期在一家威爾仕健身門店臥底調查發現,確有銷售人員“套路”消費者辦理超長年限、高額的預付費健身卡。當時門店後台資料顯示,在上海、北京、重慶等全國多地門店,大量會員持有多份長期會籍合同,不少會籍有效期可至2050年,乃至2070年以後。有會員的會籍有效期,一直延續到其87歲。
今年“3·15”前夕,媒體曝光了多起預付式消費糾紛,涉及金額數千至十多萬元不等。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預付式消費卡被包裝成“理財卡”,商家宣稱消費者既可享受超值服務,還可收穫升值收益。張強就是被“套路”購買了可用到100歲的健身卡。
預付式消費糾紛日益增加是不爭事實,多發於美容美發、健身、教育培訓、汽車保養等行業,主要問題有:誘騙充值、誘導消費、退卡(退款)難,涉案款項最高者達百萬元以上。2020年6月,有媒體報導,上海一年逾70歲大爺,僅一年多時間就被某醫療美容機構工作人員誘騙充值、消費高達576萬元,輿論嘩然。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對預付式消費規定過於簡單,缺乏約束性條款,處理糾紛時已“力有不逮”。消費者維權時取證較難、成本太高,大多選擇忍氣吞聲。
治理預付式消費亂象,既要提醒消費者增強風險意識,做到理性、冷靜消費,切莫輕信廣告宣傳和商家口頭承諾,避免上當受騙;還有必要提高預付式消費經營門檻,細化約束監管措施,明確違規處罰標準,加大失信商家違法成本。
因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對預付式消費全面設限,在分門別類基礎上,對預付式消費周期、充值金額設置上限。即:對預付式消費卡消費周期設置合理期限,如三個月至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否則無效;與此同時,對每張預付式消費卡金額設置充值上限,根據不同類型和不同消費周期,以消費者通常消費標準確定最高充值金額限額,避免消費者被商家誘導明顯過度充值,引導商家依法誠信經營,最大程度減少消費糾紛,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