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日前,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江蘇大豐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山東昆崳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個自然保護地,作為首批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實現登簿。這標誌著我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打通了“最後一公里”,是國家公園體制改革領域的“里程碑”。
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是加強生態保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基礎性制度,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八項任務之首。沒有健全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不到位、權責不清晰、權益不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資源就難以實現一體化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就難以得到綜合、高效和可持續開發利用。
在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是巨大的生物資源資產寶庫,囊括全國90%的植被系統和陸地生態系統、85%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然而,自然保護地一度是我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的薄弱領域,管理權難以統一行使、權責關係不對等、權益衝突時有發生、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矛盾突出。
據此前調查,全國65.15%的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內有集體林分布,集體林比重達到38.69%。就納入自然保護區的集體林管理,通常基於“委托代管協議”,由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與當地集體社區簽署,為當地群眾提供生態公益林補償,由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行使管理權。不少自然保護區處於經濟欠發達地區,當地群眾具有較強的發展訴求,卻又面臨部分集體林納入自然保護區的資源利用限制。合理平衡經濟發展與自然資源保護之間的關係尤為重要。
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有利於加快破解自然保護地體系存在的問題,在促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高質量發展上邁出堅實一步。通過自然資源資產登記,建立自然保護地的“底賬”,不僅包括“誰所有”“誰管理”,還包括“有什麼”“怎麼樣”,為下一步推進所有權和管理權行使、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促進保護與發展協同模式等奠定基礎。
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點,與國家公園體制等改革具有較強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過去5年和新時代10年,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開展了大量管理、理論和實踐探索,管理體制機制日益完善、方法體系日益健全、技術手段日益先進。
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確認登記,是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成果。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也為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日益完善、國家公園體制的改革提供了大動能。在中國式現代化征程上,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國家公園體制定然會對“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邁向生態文明”貢獻更多中國智慧。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謝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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