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據新華社報導,農業農村部近日印發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進一步完善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此次調整後,北緯35度至北緯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桁杆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4種類型漁船休漁時間將延長。
據瞭解,與2021年發布實施的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相比,此次調整主要是將北緯35度至北緯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桁杆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4種類型漁船休漁結束時間,由8月1日12時延長至9月16日12時,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並允許該4種類型漁船在休漁期間申請開展專項捕撈。
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的重要的海洋漁業資源養護制度,自1995年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對保護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調整有利於加大海洋漁業資源保護力度,促進海洋漁業資源合理利用,推進實施捕撈限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