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4日電/近年來,醫療過程信息化與技術化水平的提高使電子病歷得到應用,而目前我國的電子病歷仍是以醫院為單位獨立建設,對此,全國政協委員許可慰建議全國統一醫院電子病歷。然而該建議在贏得大部分網友點贊的同時,也引發了部分網友的憂慮,認為實施起來太困難。筆者認為,即便全國統一電子病歷的建立面臨重重阻礙,但萬萬不可因噎廢食。
實際上,如今在大部分醫院,傳統紙質病歷已經被電子病歷取代,患者從掛號到取藥等過程信息都可以在就診醫院的網絡平台上查到。全國統一電子病歷要解決的問題是不同醫院間如何實現信息共享,這就要求建立一個巨大的數據庫,來容納所有患者在所有醫院的醫療全過程信息,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巨大的數據庫。但值得一提的是,我國信息技術以及互聯網+醫療的深入發展,已使我國具備建立大型醫療信息數據平台的能力。醫療共享數據庫的建立,能夠打破各個醫院間的信息孤島。
而醫療共享數據庫一旦建立,便不得不直面患者的隱私洩露問題,這也是患者最為關心的話題。一方面,數據庫的進入機制一定要嚴格。在打開患者電子病歷時,需通過患者本人與就診醫生的雙重確認,同時,人臉識別、指紋解鎖等技術都可以運用到其中。另一方面,必須要完善隱私洩露的追責機制。我國《刑法》目前沒有洩露公民個人隱私罪,衹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但洩露個人隱私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犯罪行為。隱私洩露需要追責,這不僅僅是對不法分子的震懾,更是讓患者乃至全體公民增強隱私保護意識,一旦自身隱私被洩露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追責到底。
同時,如何使各個醫療部門願意共享自身的醫療數據,是全國統一電子病歷實施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就目前我國的醫療服務營收管理模式來看,醫療機構中的醫生工資是與藥物處方、身體檢測等掛鈎的。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使醫生的收入結構更加合理,最終改變醫療機構中以藥養醫的局面,是破除利益藩籬的良方。
早在2016年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中就已經提出“推進全國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數據整合共享”,這說明,我國建立全國統一電子病歷的步履未停。近些年,全國統一電子病歷也被頻繁提起,因為這確實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工程。它的建立不僅能夠患者提供就診便利、節省就醫費用,而且能夠使醫療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因此,建立全國統一電子病歷萬萬不可因噎廢食,而是要勢在必行。
來源:紅網 作者:曾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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