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重組有望質效雙升
2月17日,證監會發布實施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其中主要內容之一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制度。證監會從完善監管制度、優化交易機制、強化各方責任等方面,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下稱“重組辦法”)作了全面修訂,著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補齊市場約束的短板,激發併購重組市場活力。
根據重組辦法的立法說明,一方面,未達到相關標準的交易將無需按照重組有關規定披露信息、履行內部決策程序,有利於降低上市公司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為購買資產所發行股份的底價從市場參考價的九折調整為八折,進一步擴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間。
本次修訂也強化了證券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責。除對涉及發行股份的重組申請依法審核外,證券交易所還可以針對“現金重組”項目通過問詢、現場檢查、現場督導、要求獨立財務顧問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補充核查並披露專業意見等方式進行自律管理,並就嚴重違反重組辦法等情形上報證監會採取相關措施。
孫念瑞表示,監管部門將持續強化監管,促進併購重組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對上市公司來說,應聚焦主業,避免盲目投資、無序擴張,中介機構要對不符合規定、有疑點的項目及時按下“暫停鍵”。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併購重組市場日漸成熟,無論是買方、賣方還是二級市場都將變得更加理性,買方對於併購標的更為挑剔,越來越多地考量交易背後長期商業邏輯以及標的的核心競爭力。
“全面註冊制加快了IPO進度,長期看將減少併購重組特別是借殼上市等重組行為。未來上市公司開展併購重組會更加注重交易價值和交易實質,更加重視該行為對公司價值創造的影響,應該說併購重組的質量會進一步提高,資源配置更加優化。”張鵬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