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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種新污染物納入重點管控清單
http://www.CRNTT.tw   2023-03-02 15:33:00
  中評社北京3月2日電/3月1日起,《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正式施行,包括抗生素、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壬基酚等14種新污染物被列入重點管控範圍,被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環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徵,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但尚未納入管理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說,我國是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大國,加強新污染物管控工作,是深化環境污染防治、保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對防範環境與健康風險意義重大。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把“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作為“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予以部署。上述負責人表示,在《清單》編制過程中,重點關注環境和健康危害大且在我國環境風險已經顯現、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國際環境公約管控的新污染物。《清單》的實施,明確了目前新污染物“治什麼、怎麼治”。

  《清單》主要包括4類14種新污染物,編號1—9是《斯德哥爾摩公約》明確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POPs一旦進入環境不易降解,即使是極低濃度也可能造成較大的環境風險。編號10—11是已列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或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需實施重點管控的新污染物,編號12、13分別是壬基酚、抗生素,編號14是在我國已被淘汰的POPs。

  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司長鄒首民說,“十四五”期間,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深入推進,新污染物等問題逐漸凸顯。目前,我國已在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監測分析、風險評估、排放源溯源、污染物有效去除技術研發與評價等方面開展工作,建立了“篩—評—控”逐級識別與分類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體系,形成了《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框架性指南(試行)》等系列標準、技術規範,有效支撐了新污染物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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