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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著力構建立體監督體系
http://www.CRNTT.tw   2023-02-22 11:01:03
 

  完善函詢制度,促進對“一把手”監督常態長效

  “即便集體決策合規合法,但遇到重大事項,也要多做解釋工作,提高群眾滿意度、支持率。”日前,江西某省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因信訪反映其在單位主管的某院校招聘及人事等方面存在涉嫌違紀問題,接受省紀委監委函詢。函詢中,分管該單位的省領導對其函詢材料進行了審閱把關,簽署了明確意見,並對該同志進行了教育提醒。

  函詢作為問題線索處置方式之一,既是組織給予黨員幹部承認錯誤、說明問題、解釋澄清的機會,也是提醒教育黨員幹部的重要方式。但一段時間以來,少數地方和部門由於對運用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的認識不深、站位不高、方法不多,實踐中仍存在“一函了之”的問題。

  問題就是工作改進的方向。江西省紀委監委系統梳理分析,找准問題症結,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函詢工作的通知》,對函詢工作作出制度安排,依靠制度約束力進一步提高函詢的針對性、實效性。

  江西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項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改變以往被函詢人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時其說明材料直接回復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的做法,明確由分管(協管)領導對被函詢人所作說明進行監督,發函時明確告知被函詢人在回復前需先將說明材料報分管(協管)領導審閱,讓分管(協管)領導第一時間掌握被函詢人的態度認識、解釋說明等情況。同時,分管(協管)領導在簽署意見時,及時對被函詢人進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簽了之”。

  “制度的出台,既為我們瞭解掌握下級‘一把手’問題線索情況提供了機制保障,同時也有利於針對性開展教育提醒、監督督促。”萍鄉市委一位班子成員表示,通過函詢這一有力抓手,監督做得更實更細了。如該市某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審核一名班子成員的函詢回復材料時,因其對有關問題未說清楚,三次要求其補充說明後才簽署意見。

  決不能“一函了之”還體現在江西省紀委監委探索推行的“函詢+面談”“函詢+抽查”的工作機制上。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具體工作中,該省注重提高與被函詢幹部見面談話比例,深入瞭解信訪反映情況的真實性,以及幹部的認識和態度,更好體現組織對幹部的關心和監督。同時,還加大抽查核實力度,注重從函詢中分析總結一個單位、一個地區政治生態以及監督管理折射出來的問題,把線索處置的過程變成開展監督的過程。

  除完善函詢制度外,為提升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質效,江西省紀委監委還出台相關實施意見,探索運用信息化技術,整合各類監督信息資源,完善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機制。去年,通過大數據監督平台,該省紀委監委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2020年以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發現疑似參與經商辦企業或幫助黨員領導幹部代持股份,以及地方政府將“三公”消費轉移至下屬國企等共性問題。通過信息化賦能,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有針對性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提供助力。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加強對縣委書記的近距離監督

  “蓮花縣委原書記張運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萍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月19日,江西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了一條審查調查消息。

  縣委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線指揮部”,縣委書記是“一線總指揮”。作為省管幹部,縣委書記責任大、權力大,被“圍獵”的風險也大。江西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江西先後有多名時任或曾擔任過縣委書記的黨員領導幹部被立案查處,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同時也暴露出對縣委書記的監督存在薄弱環節。

  “對縣委書記的監督執紀權限主要在省紀委監委,我們在監督時存在一些顧慮,如擔心超越權限,掌握線索不全面監督底氣不足等。”一位設區市紀委監委負責同志表示。如果省級層面“監督不及時、不全面”,而設區市又“不好管”“不便管”,就容易導致對縣委書記的監督存在真空地帶。

  為破解這一難題,江西省紀委監委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依據黨內監督有關法規制度,積極探索實踐,補齊監督短板,織牢織密監督之網,形成了《關於加強對縣委書記監督的意見》。

  “《關於加強對縣委書記監督的意見》從更好發揮設區市黨委、紀委監委的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出發,著重強調設區市市委書記、市紀委書記要履行好對縣委書記的日常監督責任,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談話提醒,對存在違紀違法問題的及時向省委、省紀委監委報告。”江西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建立相應制度,就是要有效地形成省、市紀委監委的監督合力,確保縣委書記始終受監督、有約束。

  對縣委書記問題線索處置程序的改變,是省、市、縣紀委監委加強監督聯動的具體體現。據悉,當省紀委監委採取函詢方式處置縣委書記問題線索時,要向設區市市委書記通報問題,同時抄告設區市紀委書記,並就是否采信徵求市紀委書記意見;當省紀委監委採取談話方式處置縣委書記問題線索時,可由設區市紀委書記或者被授權的市紀委副書記陪同接受談話。

  “本次接受函詢,不僅市委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把關,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也進行了教育提醒,我既感到溫暖又深受警醒,今後將嚴格自律,依規依紀依法行使權力,擔當作為。”贛州市一位縣委書記在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函詢後深有感觸地說。

  制度規範在前、探索細化在後。按照《關於加強對縣委書記監督的意見》要求,江西全省11個設區市市委、市紀委監委結合實際,制定了一系列規範制度,形成了全鏈條監督體系。如,撫州市紀委監委印發《關於加強對縣委書記監督十四條措施》,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排名靠後及轄區信訪量大的縣委書記進行約談。

  使命在肩,奮鬥不止。江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馬森述表示,將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工作部署,做實做細監督專責,構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體系,實現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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