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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媒:李在明譴責韓檢方對其提請批捕
http://www.CRNTT.tw   2023-02-17 10:46:06
  中評社北京2月17日電/據澎湃新聞報導,韓媒報導稱,當地時間2月16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就檢方提請批捕其本人表示譴責。

  據韓聯社報導,當地時間2月16日下午,李在明在韓國國會主持召開民主黨最高委員會緊急會議,會上指出其在擔任城南市長時期(2010年至2018年)依據城南市長的權限範圍,依法開發地方經濟,為避免項目的經濟利益過多地劃歸私企,將其中一部分回饋給市民,不曾牟取不正當利益。

  李在明還譴責檢方明知毫無毀滅證據及潛逃的可能性,卻依舊提請批捕的做法。他表示,該案調查過程中已有超過百次查抄,多達數百人接受調查,並無證據可供毀滅,因此不滿足批捕的條件。他表示,政府一味將國家權力用於打壓政敵的檢察官獨裁政權一定會受到國民和歷史的審判,他也將對此毅然抗爭。報導稱,預計韓國檢方與李在明之間的對峙將在國會投票表決逮捕同意案前達到高潮。

  據韓聯社此前報導,當地時間2月16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調查一部和三部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就慰禮和大莊洞新城建設項目弊案,檢方指控李在明犯有瀆職罪和違反反腐法。對於城南足球俱樂部(城南FC)贊助案,檢方指控李在明犯有受賄罪。檢方認為,綜合迄今為止的調查結果判斷,相關案件情節惡劣,李在明很可能被判處重刑,因而提請批捕以免其逃跑或毀滅證據。這是韓國檢方史上首次提捕最大在野黨黨首。

  據韓國廣播公司(KBS)報導,根據韓國憲法,逮捕令審查須在國會對逮捕同意案進行投票表決後才可實施。報導稱,韓國國會議長金振杓將在2月24日的全體會議上報告逮捕同意案。逮捕同意案報告後,須在24小時後、72小時內進行不記名投票。若72小時內未進行投票,須在報告後的首次全體會議上進行表決。逮捕同意案須過半在籍議員出席會議、過半出席議員贊成才可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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