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笑氣易於購買、價格便宜,其已成為全球第7大流行濫用藥物。笑氣對身體和生命的危害如此之大,而且又容易獲得,且主要對年輕人造成傷害,世界各國對笑氣相當警覺,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在中國,笑氣並沒有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也沒有作為毒品管制。其中有一些理由:一是認為,與其他毒品相比,笑氣對身體的損害程度相對較低,祗有在吸食過量的情況下才會導致窒息死亡;二是笑氣在醫療、食品、工業等領域應用廣泛,一旦納入毒品管制,會限制其在各行各業的正當使用,不能因噎廢食。
不過,也有一些人提議將笑氣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一是保護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為依法懲治販賣和吸食笑氣行為提供法律依據。
目前,在大量青少年吸食笑氣的情況下,其危害已經日益凸顯,即便是一般吸用,也會造成健康問題。“全球毒品調查”報告表明,4%的吸食笑氣者曾出現過四肢麻木、眩暈等症狀。因此,對笑氣的管理可以借鑒一些國家的經驗。
目前對笑氣管理最為嚴格的是英國。笑氣在英國已經納入《精神刺激物質法案》管理。2016年1月該法案在英國議會獲得通過,同年5月26日開始生效。法案規定,笑氣屬於“可刺激或抑制人中樞神經系統……影響人精神和情感狀態”的刺激物,以消遣刺激為目的的生產、銷售、進口、持有等行為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處以7年監禁。同樣嚴格管控笑氣的還有日本。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行政令,於2016年2月18日以後,在日本全面禁止除醫療等目的之外所有笑氣的生產流通和販賣。美國30多個州對笑氣也有明確的法律監管。大多數州將銷售、運輸、贈送、購買非醫學使用的笑氣等行為定為違法,並有相應的處罰。
對此,我國可以根據國情來制定管理措施。即便是不把笑氣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也應當制定法規,對銷售、購買、運輸和使用笑氣進行管理,或者對《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進行修訂,如個人購買笑氣要在18歲以上,並出示身份證。對於醫用和工業使用笑氣的購買等,需提供採購申請和批准,而且工業用笑氣也需要將笑氣(一氧化二氮)與二氧化硫混合後方可銷售和使用。如此,可能會減少笑氣的濫用,並保護更多人的健康和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