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2日電/開年以來,A股併購重組市場表現活躍。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以首次公告日為准,截至2月9日,年內已有236家上市公司發布併購重組相關公告。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併購重組政策的優化及對經濟復甦的信心,是市場活躍的主要原因。在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背景下,今年併購重組市場有望更加活躍,在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等方面將發揮更大作用。
市場信心持續走強
近年來,我國併購重組市場整體穩中向好,活力和影響力與日俱增,特別是A股上市公司已逐漸成為企業併購重組的“主力軍”,資本市場併購重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顯。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為,證券市場處於估值低谷時,企業股價可能低於內在價值,這一時期併購成本較低,會加速市場活躍。同時,經濟回暖預期往往會帶動股市上漲,進而加大企業併購的可能性。此外,近兩年併購重組基礎制度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也吸引了更多上市公司借助併購重組提升自身競爭力。
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意願的提升,主要來自於近幾年政策的持續優化完善,監管部門通過各類措施不斷引導中小企業通過併購重組對接資本市場,鼓勵有需要、有能力、有意願的上市公司進行併購重組。
2020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提出,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併購重組主渠道作用,鼓勵上市公司盤活存量、提質增效、轉型發展;去年11月,證監會出台《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5)》提出,持續優化資本市場融資制度,完善併購重組監管機制,更好促進產業鏈供應鏈貫通融合。
隨著疫情防控措施的優化調整以及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持續落實,我國經濟有望實現回升。市場人士分析認為,經濟回暖復甦將提升企業對未來發展的良好預期,信心不斷增強將推動更多企業加快資源整合步伐。
助力產業轉型升級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後,上市公司優勝劣汰效應將加速顯現,上市公司整合技術能力、發展壯大需求會隨之加大,憑借出清不良資產、淘汰過剩產能、注入優質資產等功能,併購重組有望成為我國產業結構升級的“助推器”。
從今年發布併購重組公告的上市公司所屬行業看,通信、電子設備、機械設備、醫藥生物等行業數量較多。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認為,上述行業估值處於低位,利於併購實施,行業景氣度高,市場普遍看好其發展前景。
“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新經濟企業併購重組或將日趨活躍。”中關村大河併購重組研究院院長王雪鬆認為,新經濟上市公司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引擎,是科技自立自強的實踐者,併購重組是新經濟上市公司重要的發展途徑。新經濟企業可以利用併購獲取新技術、新產品及高技術人才等核心發展要素。
深交所副總經理李輝表示,近年來併購重組產業和實體特徵更加鮮明,新興產業利用重組交易實現整合、集聚,活躍度逐步提升。
“隨著全面註冊制的實施,併購重組會更為市場化、便利化。市場化意味著更多的企業會在股市估值相對不高的背景下,通過併購重組獲得加速發展;便利化意味著企業開展併購重組能夠更為快捷、更有效率。”田利輝表示。
陳靂預計,併購重組市場活躍度將進一步提升。一方面,隨著全面註冊制的啟動,企業上市步伐加速,優質併購標的供給有望提升,促進併購重組市場活躍度提升;另一方面,今年以來企業預期好轉,投資意願提升。在去年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行業競爭加劇,企業通過併購重組補短板、增強自身競爭力,從而提升市場地位。
提高併購重組質量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企穩回升、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需要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併購重組主渠道功能,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打造高效、規範、市場化的併購重組市場,也是建設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的必然要求。
李輝認為,未來A股併購市場可能呈現三大趨勢:短期來看,市場趨勢與投資退出需求將進一步激發併購動力。中長期來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將延續主渠道作用;此外,在吸收借鑒國際經驗的同時,未來併購市場將更加貼合中國資本市場特徵,實現本土化、國際化、市場化發展。
“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主渠道功能,仍需要監管部門、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多方參與者的共同努力。”周茂華表示,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進行併購重組不能過度偏離主業,要評估好項目市場風險,根據自身實際財務狀況等情況做決定,切忌盲目投資、無序擴張;對於中介機構而言,應當好看門人的角色,做到勤勉盡責,對於不符合規定、有疑點的項目及時按下暫停鍵;對於監管部門而言,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持續推進完善併購重組的相關規則等。
強化監管依然是實現併購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證監會近日通報去年案件辦理情況指出,併購重組、實際控制人變更等重大事件仍是內幕交易高發領域。業內人士就此建議,監管部門應注重併購資產的合規性審查,嚴監管“三高”併購和“忽悠式”重組,堅決遏制“炒殼”現象,對於利用併購重組占用資金、輸送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更要給予嚴厲打擊。
“提高併購重組質量,時刻需要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前提,推動併購重組程序的簡化優化,推動具有協同效應的市場併購重組。”田利輝表示,要防止行政化或政績式的併購重組,防範做賬式或以利益輸送為目的的併購重組,同時盡快提升併購重組信披質量,讓併購重組交易真正實現全流程市場化和專業化。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馬春陽(經濟日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