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日開始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照片: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
中評社台北2月9日電/台灣2020年12月1日起強制民眾特定場所佩戴口罩,相隔801天,室內口罩禁令終於要鬆綁了。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自2月20日開始實施室內口罩放寬政策,室內除了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系統外仍要配戴外,其餘不必配戴口罩,管制方式分3種強度,另外,各級學校與托嬰中心等,較晚3月6日上路。
行政院首席防疫顧問、台灣大學副校長張上淳表示,解禁主要考量四個面向,包括群體免疫力、變異株威脅不大、民眾自主意識高以及與國際防疫方向接軌。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如疫情穩定,自2月20日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寛通案性規定,管制強度分成3大類,分別為“指定場所”一定要配戴口罩,包括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系統。第二為“特殊情境”也就是有症狀、年長或免疫低下、人潮聚集處,建議要配戴口罩;第三部分,也就是其餘場所,由民眾自主決定戴。
校園部分,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包括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智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自3月6日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才放寬。
需全程配戴口罩的室內空間包括兩大部分包括,醫療照護機如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其次為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包括,鐵路、捷運、續車、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及特定運具上包含運具及場站)、救護車及復康巴士。
另外,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也開放例外情形,就可以“脫罩”,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第二種特殊情形要配戴口罩的狀況,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