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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新型城鎮化應處理好幾個關係
http://www.CRNTT.tw   2023-02-07 10:17:57
  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結果,也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這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為人民群眾創造美好生活的重要路徑。

  經濟日報發表東北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佟光霽、張林文章表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要立足於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系統性、協同性、關聯性原則,順應發展趨勢,破解突出問題,在更深層次上認識城鎮化的規律,辯證處理好以下三大關係。
  
  處理好“轉”與“化”的關係,不斷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近年來,新生代農民工和舉家遷移農業轉移人口規模不斷增加,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逐年提高,但一些在城市工作生活多年的農業轉移人口依然面臨較高落戶門檻,一些暫不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不能平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不高的問題依然存在。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是城鎮化步入新階段的重要任務。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僅要關注城鎮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等數量指標的提高,更要關注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收入、住房、醫療、教育等市民化質量指標上的改善,高質量地實現“轉”“化”接續,讓新市民體面地工作和生活。在這一過程中,既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不斷放寬戶籍准入限制,完善差別化落戶政策,還要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比如,以公辦學校為主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範圍,將非戶籍常住人口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提高農業轉移人口住房保障水平。
  
  處理好“鄉”與“城”的關係,著力構建互促互融的新型城鄉格局。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就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頂層設計完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加快接軌,城鄉融合發展邁出新步伐。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不是簡單地把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應堅持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村振興並舉,逐步破除城鄉二元分割的體制機制,強化城鄉資源統籌,充分發揮以工補農、以城帶鄉作用,以鄉情、鄉愁和鄉土文化為紐帶,發揮“人”的作用,引導資金、技術和人才等要素資源雙向流動,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一體化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打造融合互促和互惠互利的城鄉生態,構建城鄉融合發展共同體。
  
  處理好“城”與“鎮”的關係,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城鎮化是中國特色的城市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是其重要內涵。綜合來看,產業和人口向經濟發展優勢區域集中是客觀規律和長期趨勢,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產業升級、創新策源等方面的引領作用日益凸顯。與此同時,大中小城市應形成更為科學的功能定位和更為協調的空間布局,特別是作為城鄉融合發展關鍵紐帶的縣城具有滿足人民群眾就業安家需求的巨大潛力。因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要積極培育發展城市群和都市圈,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分類明確不同規模城市發展方向和建設重點,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重點發展,優化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協作、功能完善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加快轉變超大特大城市發展方式。通過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設,有序疏解大城市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專業市場等功能和設施。以產業鏈、供應鏈、資金鏈和人才鏈等經濟關係為基礎,建立完善城鎮協同發展和利益共享機制,特別是引導大城市教育、醫療等優質公共資源向中小城市延伸,激發中小城市發展活力,更好滿足“人”的需求。同時,還要按照區位禀賦和發展基礎的差異,分類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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