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寒假擺攤賣玩具半月賺萬元,是屬於主動嗅到“商機”。據女孩父親表示,當地有個燈會,女兒看到人流量很大,就讓爸爸幫忙進貨賣發光玩具。有人幫忙進貨,有人幫忙出收攤,賠了不用管賺了算自己的,嚴格說起來,女孩並不是在擺攤而是在賣貨。但對於一個11歲的孩子而言,能發現機會並每天堅持10個多小時,已經難能可貴了。雖然不可持續,但小女孩親身感受到了真實的商業氣息,並且展現了一定的經商天賦,對其日後的成長,或許會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相對而言,10歲男孩1年掙1570元則是父母主動“創造”條件開展財商教育。據瞭解,這位父親給兒子制定了一份理財計畫,“拖地、掃地完成一次獎勵1元,每寫完一篇作文獎勵5元……”每當收入滿50元,並且交由父母保管一個月以上,父母便會支付給兒子10%的存款利息。日積月累,1年下來終於賺了1570元“巨款”。
對此,父親徐先生表示,制定這個計畫的初衷就是為了讓孩子養成良好的理財習慣。“通過勞動獲得收入,讓兒子體會掙錢的不容易;通過存錢獲得利息,讓兒子感受到存錢的樂趣。”這樣的做法,並非個例,不少家庭都採取過類似的理財教育方式。
事實證明,取得了不錯的教育效果——兒子表示自己這一年最大的變化就是不亂花錢了,“例如,看中價格高些的商品會等打折時再買”。不過,值得提醒的是,這種“有償勞動”也容易滋生“見錢眼開”等負面問題,實際操作中要注意引導。
龍生九子,各不相同。11歲女孩寒假擺攤賣玩具半月賺10000多元和10歲男孩1年掙1570元,都是財商教育的生動範本。財商教育需要從娃娃抓起,但如何開展需要因人因事而異,不必依樣畫葫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