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據來源: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
圖1 香港與美國貿易額變化 |
|
數據來源: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
圖2 香港對外商品貿易變化
|
國會是美國的立法機構,在涉港立法方面扮演極其負面的角色。近年來,美國國會炮製並通過了“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和2020年的“香港自治法案”,並仍在推動新的涉港法案,以加強美國對香港的制裁權力。“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允許美國總統對破壞香港基本自由和自治的外國人實施某些制裁。“香港自治法案”授權美國政府開展金融制裁。“香港自治法案”的制裁級別分為兩級,對官員施加的制裁稱為“一級制裁”,對所有與被制裁官員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施加“二級制裁”。“二級制裁”又稱“次級制裁”,指的是美國在對受制裁方進行制裁的同時,也限制第三方與受制裁方進行經濟往來,並對違反規定的第三方企業或個人施加制裁,擴大了制裁打擊的層面。在此基礎上,美國政府持續加大力度,對中國公民和公司實施更嚴厲的制裁。
美國國務院和財政部是美國涉港制裁的重要執行機構。2020年10月14日,美國國務院根據“香港自治法”的要求,向美國國會提交首份涉港報告。該報告將我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10名官員列為所謂破壞香港自治人員,並啟動了60日金融機構制裁倒計時。2021年3月16日,美國國務院更新“香港自治法”報告,以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等為借口,宣布更新涉港制裁人員名單和追加金融制裁措施。海外資產管理辦公室(簡稱OFAC)是美國財政部的一部分,負責執行美國對國家和個人團體實施的經濟和貿易制裁。被制裁的實體和個人則會被列入OFAC的管理清單中,例如“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清單”(簡稱SDN清單)。一般來說,列入SDN清單的實體和個人須面對全面的禁阻制約、凍結資產,以及限制貿易和金融交易等制裁措施。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國干預香港事務、發起涉港制裁已經形成體系,包括國會立法、總統行政命令和執行層面的聯動。美國總統特朗普、拜登在行政命令中以香港的局勢已對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經濟造成威脅為借口,宣告緊急狀態。這標誌著美國總統開始以所謂 “香港問題”為由宣告緊急狀態,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美國干預香港事務的層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