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糧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東鋒違規銷售儲備糧、違規管理專項資金、受賄案。王東鋒違規安排輪換銷售3.89萬餘噸省級儲備稻穀,致使省級儲備糧長期空庫、虧庫;違規將下屬企業的4.25億元儲備糧專項資金與經營性資金混用,造成糧食安全風險;利用職務便利,在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糧食業務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675萬餘元。王東鋒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廣東省韶關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原主任熊軍虛假輪換糧食、代儲成品糧監管不力、貪污、受賄案。熊軍違規安排虛假輪換糧食,致使儲備糧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監管不力,對相關企業包幹輪換的儲備大米存在嚴重質量及數量不足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購糧價格等方式,侵吞公款1300餘萬元,涉嫌貪污犯罪;在糧食代儲、輪換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7萬餘元,涉嫌受賄犯罪。熊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第一、第三糧庫原主任曾貴良虛假輪換、違規代儲儲備糧、挪用公款、受賄案。曾貴良違規決定簽訂虛假購銷合同,在未實際發生購銷業務情況下,虛假輪換市級儲備糧,套取財政補貼;違規租用無資質的倉庫,代儲市級儲備糧;擅自決定將公款8600餘萬元挪用給他人;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糧庫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0萬餘元。曾貴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