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規範監管執法。強化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提升監管透明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違反公平執法行為典型案例通報機制。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普遍停產停業,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表單,規範日常監管行為。全面部署應用全市統一綜合執法系統,實行“一案一碼”,規範執法標準和流程。完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市場主體受惠面。
(九)法治保障。完善調解、仲裁、訴訟等有機銜接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集中治理。完善涉案企業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深化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推動各區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力量,加強法治咨詢服務、法治宣講服務、法治體檢服務,形成項目化、組團式、互動式的法治服務模式。推動法律服務資源下沉,打造企業身邊的法律服務體系,從源頭上幫助企業提升合規水平。推進公證利企便民、公證收費標準調整,持續優化“智慧公證”監管平台。
四、支持重點區域創新引領,提升營商環境影響力
(一)浦東新區打造營商環境綜合示範區。深入推進“商事登記確認制”。進一步深化“一業一證”改革,深入推進“市場准營承諾即入制”,健全行業綜合許可和綜合監管制度。推動出台浦東新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實施人才簽證、出入境、停居留等政策和機制創新。優化“揭榜掛帥”機制,全方位支持新型研發機構集聚發展。啟動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健全商業秘密保護工作機制和服務體系。試點建立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機制,對因行政行為使合法權益受損的市場主體實施補償救濟。出台一批優化營商環境的浦東新區地方性法規和管理措施。
(二)臨港新片區打造營商環境制度創新高地。探索外商准入准營承諾即入制,聚焦重點產業探索“央地協同”監管機制、建立企業全生命周期制度供給機制。深入開展“一業一證”+“證照聯辦”改革。推行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咨詢服務試點。充分依托企業信用數據賦能,推動更多事項實現“承諾即辦”。多渠道整合政務服務資源,深化“窗口事務官”模式,新增一批“一網通辦”創新應用場景。以“一司兩地”一體化監管為契機,進一步支持重點產業發展。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維修目錄,開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實施跨境人民幣結算和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優質企業憑收付款指令即可完成跨境貿易和投融資結算。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積極推進融資租賃業務創新和資產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