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網評:在保護中發展 在傳承中利用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王玨
“到古城去!”近年來每逢節假日,就會有不少遊客走進古城,期待領略古朴深厚的歷史風貌,觸摸源遠流長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截至目前,全國共公布140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劃定1065片歷史文化街區,確定5.41萬處歷史建築。擁有悠久歷史的古城,如何延續城市文脈,凸顯文化魅力,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隨著社會的發展、城市建設的加快,平衡保護和利用的關係,是古城保護的難點。為了保護而保護的情況並不鮮見:有的地方遷走古城居民後卻長期閑置,有的將古城修繕完成後“束之高閣”。殊不知人們來到古城游玩,不僅是觀賞古城風貌、歷史建築,還希望深度瞭解當地人的文化傳統、生活習俗,領略城與人和諧相處的氛圍。“人間煙火氣,最撫凡人心”,沒有了居民慣常生活的古城,看不到燈光煙火,便說不上擁有多少生命力。
讓古城富有生命力,需要活化利用古城的文化遺產,將文物的歷史文化內涵延伸到公共文化服務中,將非遺的文創產品開發融入人們的生活中,將民間文藝活態傳承、創新發展,喚起人們的尊重、熱愛,從而煥發古城的生機。與此同時,生活環境的整治、居住條件的改善,加上文旅帶來的收益,則能夠讓居民實實在在地享受古城保護的益處,激發他們進一步保護家園的主動性、積極性。由此,古城的保護和開發則形成了良性循環。
當然,古城的保護利用也要警惕過度商業化。近年來,有的地方拆建古城進行房地產開發,有的為了省事拆真建假,有的違反規劃大拆大建,有的直接“模式化”開發古城,導致出現“千城一面”的問題……許多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古城保護,要妥善處理好保護和發展的關係,注重延續城市歷史文脈,保留城市歷史文化記憶,讓人們記得住歷史、記得住鄉愁;古城開發,應深入挖掘古城的特色,在古城歷史文脈、形態結構、地域文化傳統、時代精神中尋找獨特性,打造特色產業和品牌。比如,山西平遙古城在保護傳統民居、改善居住環境的同時,打造文化名片,通過“平遙國際攝影大展”“平遙中國年”“平遙國際電影展”等活動,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古城品牌。
在保護中發展、在傳承中利用,祗有平衡好古城保護和利用的關係,處理好城市建設、宜居生活和文物保護的關係,才能讓古城真正“活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