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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月15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雲南廳官洪正華又一違法違紀細節獲公布。
1月13日,雲南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排名第一的就是“雲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安排,違規公款吃喝,在交通出行時謀求特殊待遇問題”。
根據通報,2015年至2021年,洪正華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10人所送禮金4.5萬元及高檔香煙9條、高檔酒186瓶;2015年下半年,洪正華帶隊外出考察時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期間飲用高檔紅酒,用餐及酒水費用均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2016年初,接受某公司負責人的旅游安排,產生的1.5萬元費用由該公司支付;2014年至2019年,工作及出差期間20次安排下屬用公款支付其個人餐費,金額共計3.02萬元。
2020年,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外地出差時,洪正華3次要求同行私營企業主調換座位,將本人乘坐的火車一等座調換為私營企業主的商務座,將本人乘坐的飛機經濟艙調換為私營企業主的頭等艙,謀求特殊待遇。洪正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的簡歷顯示,洪正華,男,漢族,中共黨員,1967年4月出生,江西樂平人,高級經濟師,博士研究生。他曾長期在國家開發銀行工作,2013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國開行雲南分行行長、黨委書記,後出任雲南省工信廳黨組書記、廳長,去年4月任紅河州委書記。
洪正華在紅河州任職不到半年,再度轉崗。
2021年9月19日,紅河州召開幹部大會。雲南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李興華出席會議并宣布中共雲南省委決定:趙瑞君同志任中共紅河州委委員、常委、書記,洪正華同志不再擔任中共紅河州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nextpage>
隨後,洪正華出任雲南省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在紅河州委宣傳部主管的紅河網上,洪正華的出生時間被標為“1969年4月”,比中紀委公布的年齡小兩歲。
洪正華離開紅河州時,網絡上就出現了關於其接受調查的議論。在雲南省體育局官方信息平台上,洪正華也僅在2021年10月19日出席了體育勵志電影《順子加油》首發儀式。
2021年11月2日晚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9月8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援引自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查,洪正華喪失理想信念,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串供、偽造證據,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思想異化,追名逐利,參加迷信活動,搞政治攀附;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公款吃喝,在交通出行時謀求特殊待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幹預和插手國家專項補貼資金分配,致使國有資產面臨損失風險,打探、竊取檢舉控告材料;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靠金融吃金融,大肆進行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務影響,為他人在企業貸款、工程款催收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巨額財物;隱瞞不報境外存款。
紀監部門點評:洪正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洪正華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nextpage>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官方微博2022年8月24日消息:近日,雲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正華(正廳級)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洪正華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信息科技局局長,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廳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境外開立證券賬戶供自己使用,故意不按規定申報,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