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金融開放的步伐不會停歇
記者: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對於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金融部門有什麼研究和準備?
郭樹清:根據黨的二十大的決策部署,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總的要求是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項任務:
一是著力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明確中央銀行基本職責和政策目標,維護幣值穩定並以此促進經濟增長。實行中央銀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確保央行資產負債表健康可持續。豐富貨幣政策工具箱,健全宏觀審慎管理體系。繼續推進利率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
二是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建立健全金融穩定發展協調機制。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理順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的關係。完善“風險為本”的審慎監管框架,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推動法人機構業務牌照分類分級管理,抑制金融機構盲目擴張。
三是改革完善金融機構治理。進一步加強金融機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依法依規完善“三會一層”組織架構,形成合理制衡、相互促進的經營決策機制。按照“政治強業務精”標準,落實“金融家辦金融”要求,發揮金融人才庫作用,選優配強中小金融機構領導班子。
四是進一步加快發展直接融資。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深入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五是持續推動保險業信托業轉型發展。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目前具有養老功能的商業保險責任準備金已超過5萬億元。養老理財、養老儲蓄、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穩步開展,個人養老金開戶人數已超1700萬人。引導保險公司回歸風險保障主業,加快發展健康保險,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擴大巨災保險試點。引導信托業發展服務信托、資產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等本源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