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的主體是人民,要通過激勵農民參與增強獲得感幸福感。鄉村發展的本質是人的發展,鄉村振興的根本目的是讓農民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做好鄉村文旅融合這篇大文章,必須堅持農民主體地位,激發農民主人翁意識,發揮農民的積極作用和首創精神,把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轉化為促進鄉村振興的動力和實踐,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要充分尊重廣大農民意願,維護農民根本利益,讓廣大農民在文旅發展中享受到實實在在的發展成果。引導和鼓勵農民全過程參與文旅發展,推廣“公司+農民合作社”“公司+農戶”的文旅經營模式,支持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以農民為主體的文旅經營主體,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文旅產業要與農民形成利益共同體,建立完善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機制,讓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實現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文旅收益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主要用於加快當地農民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鄉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讓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讓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要加強鄉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吸引外部人才和資源投入鄉村建設,壯大一批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和學網懂網用網的新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