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5日電/近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從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推動民間投資項目加快實施、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等6方面提出二十一條措施。《意見》旨在用市場辦法、改革舉措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將有利於調動各方投資積極性,更好穩定市場預期、增強發展後勁。
經濟日報發表專欄作者喬瑞慶文章表示,投資是擴大內需的重要力量,對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關鍵作用。民間投資是投資的主力軍,也是投資中極具活力和韌性的部分。在穩投資這項工作中,穩民間投資是一個重要方面。
今年以來,中國民間投資占整體投資的比重超過55%。不過,受複雜經濟形勢影響,民間投資增速有所放緩。前三季度民間投資累計同比增長2.0%,比整體投資增速低3.9個百分點。提振民間投資已成為題中應有之義。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民營企業是民間投資的主體,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表現為民間投資的總量壯大、增量擴張、結構優化。從《意見》的內容看,政策針對性強、涉及領域廣、力度大,緊緊圍繞提振民間投資,既著眼於當前民營企業發展的現實問題,又立足於民營經濟的長遠發展,既重視穩增長保就業,又關注調結構促發展。
文章指出,進一步用好用足政策,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可從多方面入手。一方面,要發揮好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從實踐看,借助重大項目的牽引作用和政府投資的撬動作用,可以有效拉動民間投資增長。在安排各類政府性投資資金時,應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積極利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建設。用好政府出資產業引導基金,加大對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規範發展、陽光運行,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另一方面,還要繼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直以來,民營企業面臨融資成本高、增信條件多、信息不對稱等難題。破解融資難、激發新活力,金融部門大有可為。應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機制,加大對民營企業發債融資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對民營企業貸款利率水平和與融資相關的費用支出,加大對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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