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據大公網報道,為提升學校自評效能及切實體現校本管理下的學校問責精神,教育局昨日推出優化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由本學年起,學校進行自評時須聚焦七個學習宗旨,并以此為反思點;下學年起,學校周年自評須每年搜集學校表現評量數據,并向法團校董會/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報告,及交予教育局。而下學年的下學期起,教育局將上載外評報告的總結章節到本局網頁,日後亦會按需上載重點視學報告。
為協助學校以七個學習宗旨作為自評的反思點,教育局於學校表現評量(評量)新增三個項目,亦在部分現有項目下新增子項。其中學生表現範疇是最多新增,分別新增項目“學生對國家及學校的態度(小學適用);情意發展(中學適用)”,及其子項“小學:在沿用的量表外加入有關國民教育的副量表;中學:配合情意及社交表現評估套件(第三版)”;亦新增“體適能表現”項目,及在參與全港性校際比賽的學生百分比上新增了“比賽分類”的子項。
為支援學校優化自評工作,教育局修訂評估工具,并更新相關的編寫說明和範本,助校方編寫學校計畫和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