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8日電/據人民法院報報道,近年來,養寵物成為許多家庭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汪星人”“喵星人”作為“家人”和“朋友”,在給人們帶來陪伴和快樂的同時,也會引發一些傷人、買賣等糾紛,給“鏟屎官”們帶來了不少煩惱。那麼,養寵物應該注意哪些法律問題,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就該院審理的幾起涉寵物糾紛案件作出提示。
兩狗掐架主人拉架被咬傷 因未牽繩法院判決擔全責
鄧女士飼養了一條黃白色柴犬,郭女士飼養了一條棕色巨貴犬。2021年3月24日,鄧女士的朋友在公園幫其遛狗時,其柴犬被郭女士飼養的巨貴犬咬住。後郭女士上前掰開巨貴犬的嘴,將巨貴犬拉開,在此過程中,郭女士被柴犬咬傷。根據監控錄像顯示,郭女士在遛狗時未牽繩。
當日,該柴犬被送到寵物醫院進行治療,共計花費醫藥費8200元。同日,郭女士前往醫院注射狂犬疫苗。鄧女士訴至法院,要求郭女士賠償寵物狗醫藥費8200元。
郭女士辯稱,其認可原告寵物狗被自家狗咬傷的事實,但不認可發票金額,不同意支付醫藥費。郭女士表示,兩只狗打架,她拉架的時候自己也被原告的狗咬傷了,當庭提起反訴,要求原告賠償其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營養費等共計12萬餘元。
昌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够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本案中,郭女士遛狗過程中,其未能履行管理注意義務,以至其飼養的巨貴犬咬傷鄧女士的柴犬,郭女士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郭女士在阻止巨貴犬撕咬柴犬的過程中被柴犬咬傷,郭女士對於其自身的損害,是其自身過錯所導致。首先,事情起因為郭女士飼養的巨貴犬咬傷柴犬引起。其次,動物不具有理性,在兩只犬撕咬打鬥過程中,郭女士徒手掰開巨貴犬嘴巴,理應知悉可能會對其自身產生一定的損害。因而對於郭女士反訴要求鄧女士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及營養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郭女士賠償鄧女士寵物醫藥費8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