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方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夯實“雙碳”基礎共性標准,結合能效提升、傳統能源清潔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負碳技術推廣等碳達峰碳中和的主要技術路徑,系統布局碳減排和碳清除標准制修訂任務,以標准為“雙碳”市場化機制提供規則、指引,強化標准實施應用。
宿忠民表示,“雙碳”標准體系全面覆蓋未來“雙碳”工作重點領域。《方案》充分考慮相關政策、技術和市場化機制的標准需求,提出了包含基礎共性、碳減排、碳清除、碳市場等四個子體系的“雙碳”標准體系框架,實現標准對“雙碳”工作重點領域全面覆蓋。標准體系支撑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農業、林草、金融、商務、公共機構等重點行業和部門推進工作,構建了多維立體的標准體系架構。標准體系兼顧地區、園區、企業、產品等不同層次標准化對象的特點,協同布局政府頒布標准與市場自主制定標准,實現各層次各類型標准的協調配合。
面對當前“雙碳”工作對標准的迫切需求,《方案》提出實施四項重點行動,以加快重點領域標准體系建設進程:一是開展“雙碳”標准強基行動。加快完善碳排放監測、數據管理、核算、核查、報告與評估、碳中和、信息披露、碳排放管理體系等碳達峰急需的基礎通用標准,2023年前完成30項國家標准制修訂。
二是開展百項節能降碳標准提升行動。在用能產品和設備領域,加大制冷產品、工業設備、農業機械、信息通信設備等用能產品強制性能效標准及測量檢測評估標准的制修訂工作;在工業領域,結合節能低碳等技術的發展趨勢,加快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等重點行業能耗限額標准水平提升,形成更加先進的標准;在交通領域,推進車輛燃油經濟性及電動車能效等標准制修訂。《方案》明確提出2025年前完成100項能效能耗標准及配套標准的制修訂工作。
三是開展低碳前沿技術標准引領行動,2025年前完成30項減碳負碳等前沿低碳技術標准的制定。布局若幹“雙碳”領域重點研發計畫項目,推動技術研發與標准研制協同布局。
四是開展綠色低碳標准國際合作行動,聯合更多相關方,擴大合作渠道,培育綠色低碳國際標准專家隊伍,積極爭取承擔國際標准化組織綠色低碳領域相關技術機構秘書處和領導職務,加大節能、新能源、碳排放、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國際標准的實質性參與力度。2025年前提交30項綠色低碳生態國際標准提案,提升我國對國際“雙碳”標准的貢獻力。
在推進“雙碳”標准體系建設過程中,面對標准研究基礎相對薄弱、人才隊伍相對不足、國際形勢複雜動蕩等多種挑戰,《方案》提出應加大技術研究、人才培養和國際協調等工作保障力度,夯實“雙碳”標准體系建設基礎。對此,宿忠民表示:一是更加重視“雙碳”標准的技術研究,集中力量支持“雙碳”基礎通用標准相關技術方法研究、數據平台建設和應用工具開發,為“雙碳”標准體系奠定堅實的科研基礎。
二是加快“雙碳”標准化人才培養,主動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創新理念的應用型、複合型“雙碳”標准化專家隊伍,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升各相關方運用“雙碳”標准的技術能力。
三是堅持開放包容的態度建設國際國內協調的“雙碳”標准體系,推動碳核算、碳足跡、碳中和等先進適用國際標准在我國轉化應用,支持綠色低碳前沿技術等國內標准的國際轉化,積極分享我在氣候變化、綠色金融等方面的“雙碳”標准化經驗,提升我國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