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日電/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減輕基層負擔的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基層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久前,中辦、國辦印發《關於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健全基層減負常態化機制,規範村級組織承擔的工作事務、設立的工作機制、加掛的牌子、出具的證明事項,對持續減輕基層負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具有深遠意義。
村級組織作為基層治理體系的重要一環,是黨和政府聯繫村民群眾的橋梁紐帶,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強調“要把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好,團結帶領鄉親們脫貧之後接續推進鄉村振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意見》以增強村黨組織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整體效能為主線,以為村級組織和村幹部鬆綁減負為目標,以推動黨政機構、群團組織工作思路和作風務實轉變為保障,著力深化拓展基層減負工作成果,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順應了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的戰略需要。按照《意見》要求,分級建立工作台賬,明確時間進度和責任主體,健全監管機制,切實把規範村級組織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才能以高質量村級組織工作推動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
從基層實際看,深入做好減負文章,是激發村級組織活力的必然要求。現實中,基層工作許多時候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有時甚至是“上面千把錘,下面一顆釘”。《意見》從明確工作事務、創新工作方式、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等三個方面,著力減輕村級組織工作事務負擔。《意見》還圍繞精簡村級工作機制和牌子提出了從嚴控制、整合辦公場所、規範掛牌等改進措施,充分體現了精簡、統一、效能原則。進一步把村級組織和村幹部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不斷提高農村基層治理水平,必將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扎實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減負擔不是減責任,讓村幹部卸下包袱、輕裝上陣,為的是讓他們能夠集中精力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鄉村振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促進廣大農民共同富裕。規範村級組織工作必須注重抓好服務質量提升。《意見》的出台,為村級組織更好在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維護村民群眾合法權益、為村民提供更好公共服務等各項工作中發揮作用,提供了更加有力有效的指導。村級組織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探索以清單等方式規範公共服務事項,強化兜底服務、綜合服務能力,真正做到減負不減質、減負更增效,更好富裕農民、扶持農民。
歷史和實踐證明,黨管農村工作是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政治優勢,實施好鄉村振興戰略根本上要靠黨的領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奮進新征程,加快構建黨領導下的鄉村治理體系,推動各類力量在黨組織領導下形成治理合力,必能在新時代祖國大地上描繪出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的幸福畫卷。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鄭雲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