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兩位議員的說法,報告建議在公共辦公室、高等教育機構,例如IIT(印度理工學院)和IIM(印度管理學院)以及地方法院(非高等法院)中優先考慮包括印地語在內的憲法附表八所列語言。
報導指出,這一報告“為更廣泛地推動印度(的各種)語言成為教育媒介、辦公室工作語言和地方法院的訴訟程序鋪平了道路。”
“簡而言之,坎普爾理工學院(IIT Kanpur)的學生可以用印地語進行學習,而桑巴爾普爾印度管理學院(IIM Sambalpur)也可以使用奧里亞語教學。安得拉邦的政府雇員可以用泰盧固語提交休假申請。多年來,英語一直是主要的教育媒介。而現在,英語將只是選擇之一。”該委員會內一位不具名的議員對《印度斯坦時報》說道。
2020年通過的印度新教育政策一方面堅持“三語公式”(三種語言分別為英語、印地語和該地區的當地語言),另一方面將重點放在將學生的母語作為教學語言上,同時強調不將任何語言強加於任何人。
《印度斯坦時報》指出,1963年《官方語言法》規定,各邦根據各邦講印地語的人數被分為A、B、C三類。A類包括比哈爾邦、哈里亞納邦、喜馬偕爾邦、中央邦、恰蒂斯加爾邦、賈坎德邦、北阿坎德邦、拉賈斯坦邦和北方邦以及德里和安達曼-尼科巴群島;B類包括古吉拉特邦、馬哈拉施特拉邦、旁遮普邦以及昌迪加爾、達曼和迪烏以及達德拉和納加爾哈維利;其他地區歸屬C類。A類地區要求強制使用印地語,而泰米爾納德邦一直在此範圍之外。 |